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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高职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8-07-09    点击数: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高职考试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的安排,现将本学期高职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 《体育》、《军事理论与防空》、《创业基础》、《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高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公共课和专业课的C类课程及考查类课程的考试考核工作,安排在第17周6月30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开课部门负责安排,于第16周前报教务处备案。

2. 17级《公共英语⑵》考试按考试改革方案的安排分网络平台作业、3次随堂笔试和口语考核3部分共同组成,口试时间安排在6月30日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外语系公英教研室组织实施。

17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⑵》(开卷考、班级详见备注)安排在7月2日上午9:00-10:30进行,思政部协助组织实施。其他班级随堂机考,在第17周6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思政部负责安排,于第16周内报教务处备案。

16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魔灯闭卷考试)安排在7月2日下午和3日全天进行,具体考场由思政部负责安排实施。

⒊ 各专业课的考试类课程原则上安排在第18周7月3-7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开课部门负责安排,于第16周6月22日前报教务处汇总。

⒋ 全校公共选修课安排在本课程最后一次上课随堂考核。

二、考场及监考安排

1.考场的确定。考场为普通教室的,由院系(以下简称“系”)安排在自用教室考试,教室不够的报教务处统筹协调。考场为机房的,由开考系部与信息中心确定。考场为实训室的,由开考系部与实训室管理员确定。语音室与外语系确定。北校区的阶梯教室只有4间,只能3个系共用1间。数媒学院、轨道学院不分配梯教,T1为主考办公室兼备急需,T2分配给城建、电子和机械系,T3分配给财金、旅游和人艺系,T4分配给商贸、学前和外语系,请自行商量确定。所有考场安排后,报教务处汇总确认。

2.考场的人数。原则上笔试标准考场人数为35-40人/间。人数多的课程,可适当增加考场;如果少于20人的课程,可以合并考场。考场安排在机房、实训室、语音室和阶梯教室的或课程考核为非笔试的考场,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定。

3.考试的场次。考试周每天安排2场考试。第1场:上午9:00—10:30;第2场:下午2:30—4:00。第17周及之前的考试场次安排时间应结合正常上课时间确定。

4.监考的选派。监考人员由各系部选派老师担任。监考采取回避制度,班导师和辅导员一般不担任本班学生考试监考,任课老师不担任所授课程考试监考。因特殊原因需要参加本班级或本课程监考的必须经系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5.考表的编排。公共课程统考课笔试的考场登记表(附表1)和监考安排表(附表2)由相关系部与教务处考务共同编排;其他课程的考场登记表和监考安排表由开课部门编排。

6.考表的报送。各类考表必须经过开课部门相关负责人的审定后,方可报送教务处。安排在第17周及之前考试的监考安排表,于第16周内报教务处备案。安排在考试周内考试的考场登记表和监考安排表,于第16周6月22日前报教务处审核汇总。

三、试卷命题、印制及保管

1.期末命题工作由开课部门和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开课部门严格把好试卷质量关,规范命题,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审核,开课部门主任负责审定并抽取正式考试试卷。命题教师、审卷教师及试题接收、保管等相关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命题的具体要求遵照《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高职考试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执行。

2.试卷的印制工作由系部秘书和教务处考试中心共同负责。印卷工作安排在第15-16周进行,印卷地点在教务处考试中心(技术中心大楼1202室)。所需纸张由各系部自己准备,试卷印制完成后,即时密封,锁柜保存于教务处考试中心。

各系部印卷的具体时间由系部和教务处考试中心共同商定,联系人:郑晏生老师,联系电话:5909055。

四、考前教育和学生考试资格认定

1.各系各班级务必在15周前对学生开展有关考试要求、考试纪律、考试诚信等教育,组织各班学生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特别提醒学生,课程成绩执行“双及格”制,即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都要及格,方能获得课程学分。

2.各系各班级认真审定学生的期末考试资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欠费的学生不得参加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平时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各系各班级应该将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期末考试资格的结论公布,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并将确认不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附表3)报送教务处备案。不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如果参加考试的,学校也将不予以认定成绩。

五、考试期间的考务管理

17-18周的考试是学校期末工作的重点,请各系部领导和老师们务必给予高度充分的重视,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系部主要领导应亲自挂帅,指派熟悉考务工作的专人负责本系部的考试考务工作,积极配合教务处做好考试管理工作。

六、评卷登分

第19周(7月13日前),各系部组织任课老师(包括外聘老师)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要求任课老师必须严格认真批改试卷,合理评定成绩,并且及时准确录入成绩,做好试卷分析。批改的试卷由系部统一保管理存档。学生成绩单打印后经评卷老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汇总送交系部和教务处考务存档。

七、考试检查

期末考试期间,学院将开展教学检查,对期末考试的各主要环节进行质量监控,包括试卷命题质量、系部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监考人员的配备和履行职责情况、考场秩序和考场纪律执行情况等工作。检查方式主要采用学院抽查和系部自查相结合。

学院组织的巡视检查工作由质量监督与保障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系部应积极配合。考试期间,系部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准时到岗,配合考场的巡查工作。

各系部要在期末考试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撰写《高职期末考试工作分析报告》(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于下学期开学初报送教务处备案。

附表(另以电子稿形式发送):

1.《考场登记表》格式

2.《监考安排表》格式

3.《不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格式

教务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