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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18学年第二学期高职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8-09-07    点击数:

各院系部:

2017-18学年第二学期高职课程补考工作即将开始,由于学校教学机构调整,个别院系专业教研室正在整合中,请各院系部全力配合教务处做好本次考试工作,尤其是新整合的院系部要格外注意调整进来的专业的补考安排。具体事宜如下:

一、补考对象与资格

2017-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成绩不及格者,未获得课程学分。

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补考:

1.期末考试未向系部办理手续无故缺考的;(可补手续,由院系部领导批准,手续完整且理由充分)

2.至今仍欠费的;

3.课程平时成绩不及格的;(可补做,由教研室主任批准,程序完整且佐证材料齐全)

4.因作弊、旷课等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5.公共选修课不及格的(重新选课修读考试)。

二、工作安排

第1周:9月7日前,由各班申报,院系部统一汇总、审核补考课程及名单,同时将跨院系公共课的补考课程及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考务。补考申报表按照附件1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补考课程及学生名单可以从“OA管理平台—数字化校园综合信息系统—教务管理—成绩—补考成绩明细”查询导出。

第2周:9月14日前,教务处和开课部门组织补考试卷印制和考场监考安排。各类课程补考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形式和考场监考等均由开课系部协商确定,报教务处考务汇总审核。

由于补考期间上课照常进行,各院系部编排考试安排表时一定要注意上课教室使用情况,避免与上课教室冲突。补考安排不能与补考学生上课相冲突,要安排在上课时间之外,所以具体补考时间场次教务处不规定,由院系部自行确定。考场地点以系部自有教室为限。

各院系部补考安排表按照附件2规定的统一格式编排,并经院系部领导审定后,于9月14日前报教务处考务汇总备案。

第3周:9月17-20日各院系部安排补考。

9月22日(周六)上午安排16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⑵》魔灯考试;上午8:30-10:00安排17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⑵》开卷笔试。

其他的公共课如:《公共英语⑵》、军事理论等公共课补考由开课教研室所属院系部负责安排,需要统一考试的应在10日前报教务处协调安排课外时间进行。

第6周:争取在9月30日前,各任课教师完成补考评卷和登分工作。各门课程补考成绩由任课老师负责在OA平台录入,经院系部秘书和教务处考务审定后,向学生公布。补考成绩录入操作流程见附件3。

附件:

1.补考申报表

2.补考安排表

3.OA管理平台补考成绩录入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