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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班补学分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9-03-21    点击数:

各院系部:

根据《关于取消高职在校学生毕业学期补学分考试的意见(试行)》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2018版)》的文件精神,现将2019届毕业班补学分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本次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协调,各院系、班级组织学生报考和资格审核,相关开课院系部安排做好命题、试卷印制、监考安排等工作。

一、考试课程范围:

2016级: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挂科的课程;

2014级五年专:2017-2018学年挂科的课程。

特别说明:

1.2018-2019学年挂科的课程不再安排毕业学期的补学分考试。

2.2014级五年专,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和2016-2017学年挂科的课程,学生本人应当回到原中职校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和要求由原中职校负责。考核成绩及格的,中职校出具成绩证明,提交到所在院系认定,记入学生成绩册。

二、报考时间及要求:

3月18-22日,由学生本人向班级报名;

3月25日,各院系汇总审核补学分考试报名表(学生姓名、学号、班级、课程名称、学年学期等),并将跨院系公共课补学分考试报名表报送教务处考务和开课部门。

三、考试时间:

4月15-17日,专业课补学分考试由相关院系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月18-19日,公共课补学分考试由相关院系与教务处共同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工作:

(一)命题与印卷:各院系、开课部门收到学生报名表后,应立即组织教研室任课老师试卷命题工作。4月10日前完成命题审定,4月12日前完成印卷。

(二)考场与监考:4月12日前,各院系、开课部门做好考场及监考安排,报送教务处考务汇总审核,并向全校公布。

(三)评卷与录分:4月15日-4月24日期间,各院系、开课部门统一组织教师评卷,由相关开课教研室统一在OA平台数字化校园综合信息系统中录入补学分考试成绩。

附件:补学分考试监考安排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