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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毕业前补学分考试式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5-04-02    点击数:

关于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毕业前补学分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毕业前补学分考试的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本学期毕业前补学分考试对象包括2012级应届毕业班学生,也包括2010级、2011级的往届结业生。

2、根据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本学期毕业前补学分考试的时间调整为2015年5月4日--5月10日,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考试时间5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4月24日前各系部将补学分考试专业课部分的时间安排上报教务处考务,4月28日前全校师生可登陆教务处网站查看相关考试安排信息。

3、为确保考生考试资格及考生名单的准确性,毕业前考核不及格课程统一向班主任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间推迟至4月13日;4月14日--15日,学生所在系汇总审核补学分考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考务;4月17日,教务处审定补学分考生名单和汇总补学分考试课程,并反馈给各开课系部。

报名流程:学生本人申报,填写登记表→班主任汇总审核,将名单报送系秘书→系秘书汇总审核,将名单报送教务处考务→教务处考务审定,将名单反馈给各系部。

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补学分考试:

(1)至今仍欠学校学费、住宿费的;

(2)14-15(1)学期的课程,平时成绩仍不及格的;

(3)14-15(1)学期的课程,未办理缓考手续,无故不参加期末考试和补考的。

4、严肃考风考纪。补学分考试流程应与正常考试流程一致,请各系部对出卷、监考、巡视、阅卷、成绩录入等环节进行把关,保证考试的公平性。主考教师命题出卷严格按照《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试卷命题工作的规定》执行,每门课程必须包括1份试卷1份考试大纲1份评分标准,保证试卷质量,做好保密工作。4月24日前,各开课系部完成命题审定工作;4月29日前,各开课系部完成试卷印制,并统一由教务处考务集中保管。

5、规范成绩录入。5月15日前完成成绩录入。由主考教师根据报名审定后的考生名单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毕业前补学分考试成绩登记表》,提交教师所在系部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留存,跨系部开课课程成绩登记表,由开课系部复印给学生所在系部。所有成绩由教务处考务统一录入综合教务系统。

6、2010级、2011级的往届结业生补学分考试也安排在此期间考试,如有相同考试课程可同步进行。

7、对2010级、2011级的往届结业生补学分考试全部课程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将予以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在有效学籍年限(一般为5年)结束后,仍有课程不及格者,将作永久结业处理。

8、毕业前补学分考试工作以本通知为准,请各系部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务必将有关毕业前补学分考试的规定及工作流程告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醒其做好补学分考试报名及复习工作,以顺利通过考试。

附件:

1.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毕业前补学分考试报名登记表(个人填写)

2.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毕业前补学分考试报名汇总表(系部填写)

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毕业前补学分考试成绩登记表

教务处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毕业前补学分考试报名登记表

学生所在系(盖章):

姓名

班级

学号

申报补学分考试课程信息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所在学期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所在学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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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课程信息属实,请审批。本人一定参加补学分考试。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由班主任老师签署意见,报送学生所系汇总审核。

附件2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毕业前补学分考试报名汇总表

学生所在系(盖章):

(本表请按课程归类,一课一表,不得混编)

序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课程名称

课程所在学期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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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