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欣鹭导游服务公司、有关旅游院校:
根据《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台湾居民报考2015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福建省旅游局将于2015年11月15日组织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我市被设置为笔试考点,并协助省局组织开展厦门考点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门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市旅游局导考办统一组织,并委托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具体实施。
二、旅游培训中心要按照《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15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台湾居民报考2015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补充通知》要求,结合厦门导游考试报名和考点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报市旅游局导考办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第15号令),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培训自愿的原则。并依据《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承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单位不得承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及现场口试工作的要求,由厦门亚太旅游人才发展中心制定2015年度导游员资格考试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课程设置、聘任老师及培训收费标准等,并报市旅游局导考办审定、备案,最后上报省旅游局备案。方案审定后在厦门旅游人才网www.xmttc.com.cn同步公布,由考生按照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考前培训。
附件: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厦门市201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厦门市旅游局
2015年7月3日
附件:
厦门市201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受市旅游局委托,具体组织2015年厦门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现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15 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旅人〔2015〕126号)以及《台湾居民报考2015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补充通知》(闽旅人〔2015〕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厦门地区考生报考条件
(一)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地区永久性居民);
(二)导游专业的中专、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均可报考;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报考;
(四)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不得报考。
二、台湾地区考生报考条件
(一)具有台湾高级中学、高级职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持台湾方面有效身份证明的自然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报考;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需在福建省自贸区所在城市(即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其辖区)居住一年以上。
备注:居住一年以上指一个年度中在大陆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所谓临时离境,是指一个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天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的离境。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网址:WWW.510hr.com(海峡旅游人才网),考生登录后,进入“导游天地→导游资格→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进行报名操作;考生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务必按要求提交合格照片,否则将无法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网上报名的开通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上午8:00,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下午17:00。
(三)核实报名信息
1.资格初审:
报考者可在报名确认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报名确认及购买教材:网上报名及缴交费用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厦门旅游培训中心进行报名确认,确认后即可现场购买教材。
3.报名确认时间:
(1)社会考生:7月30日—8月14日(双休日除外);
(2)院校考生:9月15日-9月28日(双休日除外);
4.报名确认地点:厦门旅游培训中心(新华路78号华建大厦16楼,华侨大厦大酒店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11月13日登录“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三科:《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问题导游读本)、《政策与法规》、《导游服务》/《导游英语业务》,现场口试一科,内容《福建省主要景区景点导游词》(中/英文版)和《现场口试提问复习资料》。
(一)笔试
1.笔试科目:(1)《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知识”部分),满分100分;(2)《政策与法规》,满分60分;(3)《导游服务》/《导游英语业务》,满分60分。
除英语外其他考生在参加《导游服务》一科考试时,需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作答;英语考生参加《导游英语业务》一科考试时,用英语作答。其他笔试科目均用中文作答。
2.笔试时间:
11月15日
(星期日)
| 9:00-11:00
| 导游基础知识
|
14:00-16:30
| 政策与法规
导游服务(除英语外其他语种)/导游英语业务
|
3.笔试地点:报考者在报名时请选择所在各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
(二)现场口试
1.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按《现场口试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模拟景点讲解(50分):考生在指定的全省九个景区(福州三坊七巷、鼓浪屿、福建南靖土楼、清源山、湄洲妈祖文化、泰宁世界地质公园、武夷山、古田会议会址、屏南白水洋)中抽取一个景区并从中任选一个景点进行模拟讲解,不得更换。抽签在考前15分钟进行。
(2)知识问答(30分):主要包括时事与福建旅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规范知识与导游应变能力方面的知识。考试内容以《现场口试提问复习资料》为准。
(3)语言与仪态(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仪容、仪表、仪态及其运用等。
2.全省报考外语类考生现场口试设福州和厦门两个考点。福州、平潭、南平、宁德、莆田、三明等设区市外语类考生现场口试集中在福州考点进行;厦门、泉州、漳州、龙岩等设区市外语类考生现场口试集中在厦门考点进行。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现场口试。
3.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报考外语导游员资格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试现场口试一科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五、成绩查询:
(一)考生可于2016年1月5日后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导游服务和政策法规成绩应达到72分及以上(其中报考外语的考生导游服务或导游英语业务单科成绩应达到36分以上),导游基础知识和现场口试成绩均应达到60分以上者方可通过考试。按国家旅游局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二)自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如对自己成绩有疑义,可向省旅游局导考委提出书面查询要求,申请表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材料审核: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报考者需在2016年1月6日-2015年2月5日提交报名材料,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负责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及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1.厦门地区考生需提交报名材料包括:
(1)从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台湾户籍
居民需提供本人学历证明及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本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3)本人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半年内)健康证。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2张。
(5)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信和考核意见;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在读证明;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应提供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交报名资料:
(1)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的网上报名系统中《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由考生所在大陆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学历证明及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本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3)本人在大陆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半年内)健康体检报告。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2张。
(5)台湾户籍居民需提供大陆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复印件。
(6)台湾户籍居民另需提供居住在大陆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居委会证明或服务单位证明或纳税证明)。
特别提示: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
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成绩。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违规作弊处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六、考前培训
(一)培训采取“自愿参加原则”。考生可登录厦门旅游人才网www.xmttc.com.cn查阅“2015年导游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计划,了解具体培训时间、培训课程设置及培训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也可于报名确认现场直接报名培训。
(二)培训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14日(双休日除外)
(三)培训报名地点:厦门旅游培训中心(新华路78号,华建大厦16楼,华侨大厦酒店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磊、刘懿、陈敏华、陈钦莹
联系电话:2043148、2021612、2057918、2023628
厦门旅游培训中心
2015年7月3日